关于落实“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4-17 文章来源:本站

成都市内各项目监理部:

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7年2月14日颁布了《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》,请各个项目监理部根据《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》中的相关规定对监理部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进行整改、完善,以确保能顺利通过成都市建委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内部的检查。

现将各项目监理部可能会存在的问题特别提出,请各个监理部逐一整改、完善:

1、现场监理人员与监理规划或监理合同不一致,且没有相应的人员变更书;现场监理人员须确保能到场履职(若不能就尽快调整);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涵盖所有专业;现场监理人员均应有职务任命书(特别是安全监理人员)。

2、监理规划编审程序和内容符合要求,监理规划中监理人员姓名及职责分工应明确;监理规划中必须含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相关内容;“三新”技术、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、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监理实施细则。

3、加强对施工总承包(分包)单位的资质、施工组织设计、方案、质量管理体系、安全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等的审核、检查。

4、做好现场监理资料填写、收集、管理,按照“四川亿博监理资料标准”归档,并符合《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。

5、若质安站等政府职能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信用信息评价,监理部应及时自查自纠、做好迎检工作。自查自纠重点是: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资料是否齐全;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。

6、信用信息评价结束后,监理部务必当天将评价情况先电话告知、后书面传至公司工程部。

7、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将直接计入对项目监理人员的考评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17年4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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